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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吉州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录用体检有关事项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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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11-09-30 文章来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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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考生: 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体检对象 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检(体检人选确定后,由于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生资格)。体检人员名单附后。 二、体检报到时间、集中地点 2011年10月10日上午9:00前,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,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昌吉州中医医院(昌吉市建国西路3号)。 三、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 四、体检注意事项 1、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,不要过于紧张。 2、体检前,要注意饮食,不要吃过多油腻、不易消化的食物,不饮酒,不要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。 3、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勿熬夜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注意个人卫生。 4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、禁水12小时,保持空腹。 5、体检当日,女性不要化妆。 6、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集中,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。 五、考生如对血压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,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,经批准后当场进行复检;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;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中未作规定的项目,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向昌吉州选聘办提出复检申请,经批准后进行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。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。 六、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。对弄虚作假、隐瞒实情、冒名顶替的考生,一律取消录用资格。 咨询电话:0994-2341653
附件:自治区2011年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(昌吉州)体检人员名单
昌吉州选聘办 2011年9月26日
自治区2011年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(昌吉州)体检人员名单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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